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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27日来源:作者:

根据利通区委统一部署,2019925日118日,区委开展第七轮巡察,对政府办党组织进行巡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利通区政府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二、巡察内容

巡察组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巩固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以及自治区、吴忠市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重点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情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方面内容。具体是: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践行“两个维护”情况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情况。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自治区十二次党代会和吴忠市五次全会精神情况。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基层党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情况。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问题的情况。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

(六)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巩固反腐败压倒性胜利情况,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七)按照中央扫黑除恶第二十督导组反馈问题和利通区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八)区委安排部署的中心重点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其他需要了解掌握的问题。

三、巡察组负责人

 长:王建辉         

副组长:杨茂林、俞  

四、巡察组联系方式

信访举报电话:17752377601                     电子信箱:ltqxczu2@163.com

巡察组接受信访举报时间为2019925日118日,电话接访每工作日8:30—18:00。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巡视工作办法》和《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基层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巡察期间,群众反映问题可通过写信、打电话、发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相关巡察组联系,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设有举报联系信箱,书面反映材料可投至信箱或写信寄至:利通区朝阳东路131号利通区政府院内4117室(请注明需要转交的巡察组)。

邮编751100

 特此公告。                            

 

 

 

       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委第巡察组

                                                                                          2019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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