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吴忠市利通区关于2026年夏粮收购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8日来源: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作者:

各位农民朋友、粮食经营者,各有关粮食收购企业:

为切实做好2026年夏粮收购工作,加强和规范粮食收购管理,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依法保护种粮人合法权益,保障粮食安全,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收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吴忠市利通区2026年夏粮收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购企业及联系方式

县(市、区)

收购企业

详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利通区

吴忠市少武粮油有限公司

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镇

马立军

13709558557

宁夏优粮汇粮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金积工业园区江南路与艾山街交叉口

张  涛

15296978889

宁夏中桦雪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吴忠市利通区上桥镇友谊东路300号

周泽鹏

19995319982


二、收购工作要求

1.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在收购场所公示收购粮食的品种、价格、质量标准和结算方式等信息,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

2.粮食收购企业应当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严禁克扣斤两、压级压价、抬级抬价,不得损害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利益。

3.粮食收购企业要及时支付售粮款,不得拖欠和打“白条”。

4.严禁国有粮食收购企业“虚假收购”“先收后转”“以陈顶新”“以次充好”,严禁收购“转圈粮”“超标粮”“人情粮”。

5.粮食收购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收购期间人员、生产安全,坚决防范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6.严格遵守粮食收购守则“五要五不准”。一要敞开收购,随到随收,不准折腾农民;二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坑害农民;三要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不准克扣农民;四要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不准算计农民;五要优质服务,排忧解难,不准怠慢农民。

三、粮食流通监管

夏粮收购期间,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场监管分局将组织联合执法检查,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监管热线1232512315

希望各位种粮农户、粮食经营者主动与粮食收购企业对接预约,就近卖粮,预约卖粮,错峰卖粮,同时提醒大家选择信誉良好的粮食收购者售粮。各粮食收购企业要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收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优化收购现场服务,提高收购效率,做到早开门、晚收秤,让农户卖“明白粮”“舒心粮”;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确保夏粮收购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附件:全市粮食市场合规经营指南.wps


吴忠市利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661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宁ICP备19000976号-1宁公网安备64030202000186号

 主办单位: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联系方式:0953-2666555 网站标识码:64030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