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规定,针对长期停业的企业,进一步加大清理吊销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关于拟吊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拟吊销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予以公示。
附件:
1.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关于拟吊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wps
2.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拟吊销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xlsx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202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