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吴忠市利通区关于印发《利通区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整合历年资金 安排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3日来源: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作者: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委统战部,区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利通区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整合历年资金安排方案》已经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委办公室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利通区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及整合历年资金安排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区市关于常态化精准帮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规范帮扶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利通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使用方向
围绕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任务需求统筹安排衔接资金,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提升产业帮扶质效,重点支持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产业帮扶到户奖补,落实小额信贷贴息补助,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重点帮扶群体就业增收,鼓励参与以工代赈项目、从事公益性岗位,对符合条件的跨省就业人员每年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补齐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支持道路、饮水保障、排水等村内户外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突出困难,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二、资金使用总量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5〕672号)精神,本次下达我区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12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1855万元(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任务910万元)、以工代赈任务36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97万元。历年整合资金30万元,共计2442万元。
三、资金使用计划
(一)支持产业发展项目(9个,安排资金1457万元)
1.板桥乡巷道村高架暖棚项目。概算资金247万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197万元。建设内容:在巷道村新建11座高架暖棚,占地面积约30亩。配套完善电力管网、排水管网、给水管网及园区道路等基础设施。资产管护: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板桥乡负责确权移交至巷道村,巷道村负责管护运营。
(实施单位:板桥乡人民政府;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2.板桥乡跨村联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概算资金200万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140万元(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任务140万元)。建设内容:在任桥村种植园区内新建10座高架暖棚。配套完善电力管网、排水管网、给水管网及园区道路等基础设施。资产管护: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板桥乡分别确权移交至任桥村和波浪渠村,各村负责管护运营。
(实施单位:板桥乡人民政府;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3.古城镇跨村联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概算资金700万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490万元(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任务490万元)。建设内容:新建14座日光温室,总建筑面积25200平方米。配套温棚设备、电气、给水等相关设施。资产管护: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古城镇分别确权移交至左营村、五星村、红星村、古城村、新生村、黎明村、秦桥村,各村负责管护运营。
(实施单位:古城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4.上桥镇跨村联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概算资金215万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140万元(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任务140万元)。建设内容:在罗渠村新建4座设施温棚,配套给水、电气附属等设施。资产管护: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上桥镇分别确权移交至罗渠村和解放村,各村负责管护运营。
(实施单位:上桥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5.东塔寺乡柴园村2026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概算资金100万元,现安排中央衔接资金70万元(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任务70万元)。建设内容:在新接堡村设施农业园区新建日光温室2座(136*16m),配套建设基础设施。资产管护: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东塔寺乡确权移交至柴园村,柴园村负责管护运营。
(实施单位:东塔寺乡人民政府;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6.扁担沟镇黄沙窝村2026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概算资金120万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70万元(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任务70万元)。建设内容:更换黄沙窝村小番茄示范基地69座冷棚棚膜及其他易损件。
(实施单位:扁担沟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7.金银滩镇灵白村大田韭菜种植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概算资金275万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100万元。建设内容:新建彩钢房4座、60深机井4座、分水井14座,出地保护井180座,田间铺设管道、沟道清挖、道路平整等。新建冷棚18座,占地面积13亩,新建1台箱式变压器。资产管护: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金银滩镇确权移交至灵白村,灵白村负责管护运营。
(实施单位:金银滩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8.2026年利通区小额信贷贴息项目。概算资金50万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50万元。建设内容:为有发展产业意愿但缺乏资金的脱贫户、监测对象给予金融贷款小额信贷贴息政策,按照自治区要求的比例基准利率进行贴息。
(实施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9.马莲渠乡汉北堡村冷凉蔬菜一体化储存项目。概算资金300万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200万元。建设内容:新建1座分拣车间,配套室内土建及安装工程等。新建1座冷库,配套室内土建及安装工程等。拆除围墙及其他室外配套工程。资产管护: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马莲渠乡确权移交至汉北堡村,汉北堡村负责管护运营。
(实施单位:马莲渠乡人民政府;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二)支持就业类项目(2个,安排资金370万元)
10.2026年公益性岗位项目。概算资金630万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200万元。建设内容:针对脱贫户、监测户实施购买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约320人,每月发放公岗工资1786元(发放人数及标准以人社局当年具体发放情况为准)。
(实施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11.2026年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岗位项目。概算资金610万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170万元。建设内容:针对利通区内16-65岁脱贫户(含监测户),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且有劳动能力胜任工作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参照人社局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发放工资,计划设置岗位数量300个(发放标准将参照人社局当年的具体政策执行)。
(实施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12月30日前)
(三)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2个,安排资金575万元)
12.利通区上桥镇2026年基础设施提升以工代赈项目。概算资金563万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360万元(以工代赈任务资金360万元)。建设内容:主要进行道路改造、生产桥改造、检查井维修、渠道维修改造、新建退水渠、农渠配套植草砖护坡、安全护栏等。资产管护: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上桥镇分别确权移交至各对应村,各村负责管护运营。
(实施单位:上桥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13.扁担沟镇同利村黄花菜晾晒场建设项目。概算资金290万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215万元。建设内容:新建管护用房、蒸房、锅炉房、烘干房。硬化黄花菜晾晒场地8亩,新建围墙、遮雨棚,配套场地平整、室外给排水及电气工程。资产管护: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扁担沟镇确权移交至同利村,同利村负责管护运营。
(实施单位:扁担沟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四)支持巩固三保障成果类项目(1个,安排资金10万元)
14.2026年利通区雨露计划项目。概算资金150万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10万元。建设内容:针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中接受中职、高职教育(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的学生实施“雨露计划”助学政策,每人每学期补助2000元。
(实施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五)整合资金安排的其他项目(1个,安排资金30万元)
15.扁担沟镇同利村林下经济建设项目。概算资金30万元,安排历年整合资金30万元。建设内容:配套建设围栏800米、实施水电改造、新建养鸡大棚2座。资产管护: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扁担沟镇确权移交至同利村,同利村负责管护运营。
(实施单位:扁担沟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四、资金使用及实施要求
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村申报、乡审核、区审定工作流程,加快推进项目方案编制,精心组织实施,紧盯时间节点确保项目如期开工竣工、衔接资金支付进度达标。明确专人全程负责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做好档案资料归集整理,严格落实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执行区、乡、村三级公示公告制度。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大力推行以工代赈模式,在严守工程质量安全、保障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发放劳务报酬,促进周边群众就业增收。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各项目建设单位主动对接区属国企,要优化简化审批流程,尽快开工建设,确保在资金支出进度在6月底、9月底要分别达到50%、75%以上。
附件:
利通区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