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办法》(宁政发〔2016〕16号)相关规定,现就利通区民政局2026年第二次临时救助对象审核确认公示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3日(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向利通区民政局反映,受理电话:0953-2635327
附件:
利通区民政局2026年第二次临时救助对象审核确认公示单.xlsx
吴忠市利通区民政局
2026年3月30日
吴忠市利通区民政局关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救助对象审核确认的公示
来源:吴忠市利通区民政局 2026年03月30日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办法》(宁政发〔2016〕16号)相关规定,现就利通区民政局2026年第二次临时救助对象审核确认公示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3日(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向利通区民政局反映,受理电话:0953-2635327
附件:
利通区民政局2026年第二次临时救助对象审核确认公示单.xlsx
吴忠市利通区民政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