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吴利编办发〔2025〕11号《关于调整区科学技术局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精神,调整保留我局行政权力事项7项,其中: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类3项。现按照有关工作要求,需对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请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天内向吴忠市利通区科学技术局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026年12月30日
联系电话:0953-2666351
联系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健康产业园综合楼103室
附件:
吴忠市利通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