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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通区2025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第二批)验收结果及拟补贴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2日来源:利通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作者: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宁商发〔2022〕57号)和《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加快县域商业体项目建设进度及开展项目现场抽验工作的通知》(宁商发〔2025〕124号)文件要求,我区实施的2025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利通区金积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利通区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食用菌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改建项目、利通区百供通连锁化改造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按照验收程序完成县级初验、市级终验,根据吴忠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终验结果,项目验收合格,现将项目拟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具体补助金额见附表),资金支持按照验收确定的有效投资额的50%予以补助。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项目建设、验收、核定投资及拨付资金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利通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反映(利通区行政中心C1座3楼),电话:0953-2905601,邮箱:ltqstj@163.com。
附件:
吴忠市利通区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项目拟拨付扶持资金表(第二批).xls
吴忠市利通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