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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区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8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0日来源: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作者:
一、第8项整改任务情况
任务8:2021年、2022年全市能耗强度累计下降3.4%,未达到“十四五”单位GDP能耗下降进度目标。2024年一季度能耗强度同比增长0.8%。2022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上升5.8%,未完成自治区下达年度目标。
整改实施主体: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各工业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吴忠市发改委、工信局
整改验收单位:吴忠市发改委、工信局
整改目标: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区2024年全社会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整改措施:
(一)坚定不移转方式、调结构、换动能,认真落实《自治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管理办法》《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费替代管理办法》等,严格“两高”项目源头准入,对拟建项目严格审批,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借助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和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机遇,鼓励企业转型升级,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生产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帮助企业申报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促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二)积极发展清洁能源产业,推动风能、光能、储能等清洁能源产业一体化配套发展,加快推进集中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及老旧风机“以大代小”改造建设,不断提升清洁能源装机规模,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发展新型储能产业,有序扩大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新型储能建设,提升电网“削峰填谷”能力和清洁能源利用率。
(三)强化能耗“双控”目标管理,严格落实自治区、吴忠市能耗“双控”工作任务,紧盯辖区规上工业企业耗能情况,鼓励企业挖潜节能空间、加大节能改造力度、淘汰落后设备,发动企业积极购买绿证绿电,提升新能源消纳比例,切实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统筹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利通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全面落实自治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扎实做好整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切实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吴忠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结合利通区实际,制定印发了《利通区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吴利党办综〔2024〕43号),细化整改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形成了问题整改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二)“两高”项目规范管理。根据《“两高”项目重点管理范围(2025年版)》,全面排查梳理辖区存量、在建、拟建“两高”项目,建立“两高”项目管理清单。目前,利通区辖区存量“两高”项目1个,各项手续基本齐全;新纳入“两高”管理清单项目3个,其中在建项目1个、拟建项目2个。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管理办法》,3个项目已全部取得“两高”项目评估论证报告审查意见,以全额购买绿证方式落实能耗替代。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目录》《自治区能耗双控产业管控目录》相关要求,严格项目审批备案,从严执行重点能耗行业准入标准,针对淘汰类项目一律不报、不批、不立项。
(三)清洁能源发展稳步推进。抢抓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机遇,因地制宜扩大清洁能源规模,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2025年实施运达6万千瓦风电、忠信立诚储能电站等新能源项目11个,年度计划投资27亿元。目前,清洁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03万千瓦,储能规模达到90万千瓦。清洁能源年发电上网总量达到12.6亿千瓦时以上,储能年放电量超过2.6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43.7万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
(四)多措并举促进节能降碳。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抓好重点企业、重点用能设备的节能管理,积极配合市工信等部门开展节能审查意见不落实等违法情况监督检查工作。2022年以来,利通区辖区内无节能审查方面违规项目,根据吴忠市工信局反馈,2020年以来利通区涉及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审查项目7个,项目各环节档案资料均齐全。依托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等活动加大节能宣传,提高全社会节能降碳意识。借助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和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机遇,鼓励企业改造转型升级,2024年以来,落实“两新”项目2个,分别为中桦雪智能化生产线及产业链融合项目、东星塑料绿色智能包装产业园建设项目,帮助企业争取资金3461万元,企业生产能效水平不断提升。
(五)全力以赴降低能耗强度。严格落实自治区、吴忠市2024年及2025年度“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工作要点”,全力降低能耗强度,实施绿色电力消费替代,联合金积工业园区鼓励企业购买绿证、使用绿电,2024年以来引导岩鑫冶炼、常信化工、泰丰镁业等高耗能企业累计购买绿证21.82万张。截至2024年底,利通区(含金积工业园区)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9.88%,完成“十四五”下降进度(根据2021—2024年吴忠市下达利通区目标分别为-2.5%、-2.3%、-1.5%、-1%,测算出截至2024年需累计下降7.11%)。2025年上半年,利通区(含金积工业园区)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1.76%,较2024年上半年回落42.32个百分点。
三、整改验收情况
按照吴忠市委、市政府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整改工作要求,利通区对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进行检查验收。2025年11月19日,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分局联合组成验收组,主要采取调阅档案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8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经查,《利通区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全部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达到目标要求,具备整改销号条件,能耗强度增长势头得到扭转,具体表现为:截至2024年底,利通区(含金积工业园区)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9.88%,完成“十四五”下降进度(截至2024年需累计下降7.11%);2025年上半年,利通区(含金积工业园区)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1.76%,较2024年上半年回落42.32个百分点。综上,同意通过验收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953-2666503
联系地址:利通区行政中心综合楼227室
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