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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通区2025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30日来源: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作者: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相关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5〕177号)、《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及自治区财政第二批畜牧兽医领域项目方案的通知》(宁农(牧)发〔2025〕7号)文件精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区项目资金550万元,支持培育奶牛家庭牧场、奶农合作社和奶牛养殖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11家以上。我局通过在利通区政府网发布该项目实施主体的遴选通知,经各实施主体提交申报资料,共有26家奶牛家庭牧场、奶农合作社、奶牛养殖企业符合项目申报条件。近日,我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该项目各实施单位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及资料核查,并计划拨付项目资金,如有异议,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利通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9日至10月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马天飞 0953-2120772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利通北街263号)
附表:利通区2025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验收结果公示表.et
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