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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林业贷款贴息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3日来源:吴忠市利通区自然资源局作者: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宁财规发〔2021〕14号)文件精神,吴忠市利通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了利通区2025年林业贷款贴息项目中期验收,有宁夏鑫源祥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宁夏杞爱原生黑果枸杞股份有限公司、吴忠市利通区金色田园家庭农场、吴忠林场(18户林场职工)验收合格,贷款金额5906.3万元,拟发放贴息资金110.46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8月14日——8月20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持有效证明材料向利通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和林草生态修复室反映。
监督电话:0953-2135501(利通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附件:利通区2025年林业贷款贴息项目贴息补助资金
统计表.xlsx
吴忠市利通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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