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关于吴忠市利通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0日来源:利通区审计局作者:
今年以来,区审计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审计机关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审计了利通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吴忠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利通区第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统筹发展和安全、环保、民生,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持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全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71亿元,同比增长6.8%;全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1.3亿元,同比增长13.2%;全年减税免税4.33亿元;盘活存量资金1981万元,统筹用于重点项目支出;争取乡村振兴、义务教育、生态环保、医疗卫生等领域财政性项目资金19.9亿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高质量发展。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全区十项民生支出共计2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9.46%;安排2066万元推动“乐购利通”、乡村民宿特色美食品鉴会等文旅活动开展;安排2096万元支持农业科技、乡村电子商务、数字乡村治理等科技示范项目;兑付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6631万元,强化涉农经营主体生产风险保障。
——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安排12657万元用于保障安全生产;全力落实政府债务化解方案,2023年化解政府债务2.24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区政府债务余额25.46亿元,其中:2023年新增债务1.72亿元。
——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审计整改成效显著。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197个,已整改196个,整改率99.49%,正在整改1个,系“应收未收水权转让收入7500万元”的问题,目前已收回5800万元,剩余1700万元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收回。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区本级决算草案表明,利通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41.06亿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1亿元,返还性收入830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6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92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63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94亿元,上年结余5.72亿元。利通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支出32.73亿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59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3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37万元。年终结余8.34亿元。
重点审计了预决算草案编制及执行、预算绩效管理、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及PPP及特许经营项目管理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绩效管理存在短板弱项。一是教育局实施的幼儿园建设项目、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实施的金积体育公园项目绩效自评流于形式,在项目未完工的情况下,仍将“保教楼使用率”“公园接待能力”等6项指标自评为满分。二是利通区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项目中9个子项目、利通区中医药研究创业基地PPP项目、大庙桥村辣椒深加工生产建设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但尚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二)专项债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财政局未对2023年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进行年度评价。二是教育局实施的幼儿园建设项目未编报竣工财务决算、报请竣工验收、转入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公开幼儿园建设项目债券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因未及时投入运营或运营不佳,致使2023年实际收入低于预测收入319.87万元。
(三)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管理不严格。一是金积镇和大庙桥村民委员会未对大庙桥村辣椒深加工生产建设项目进度和绩效评价等信息进行镇级、村级公示公告。二是金积镇、东塔寺乡、郭家桥乡刘家湾村民委员会实施的设施农业项目及农家乐改造项目招标文件违规设置限制性条件。三是金积镇、东塔寺乡实施的设施农业项目未监督施工单位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四)PPP及特许经营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利通区中医药研究创业基地PPP项目投入运营以来,共引进4家企业入驻(其中1家已撤出),出租面积仅占园区总面积33.34%,资产利用率不高,运营效果不佳;运营期绩效考核办法缺乏对项目运营效益的评估指标,且项目实施单位连续两年未组织开展运营期绩效考核。二是利通区现代化生态灌区2018年扁担沟烽火墩村二期、金积镇三期2个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均已完工并投入运行,但未报请项目批复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结合同级财政审计及经济责任审计等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存在下列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一是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民政局、原利通区城乡环卫中心未将印刷服务费用、购买办公家具费用、车辆维修和保养、车辆加油费用纳入政府采购预算。二是民政局未将预算拨款结转和其他收入编入年初预算,且未严格执行财政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
(二)专项资金1281.9万元未及时使用。截至2024年3月31日,民政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困难群众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资金共计133.9万元,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共计1148万元,尚未使用。
(三)部门预算指标结余过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利通区部门预算指标结余为7.63亿元,其中:自然资源局等18个单位预算指标结余超过900万元,共计结余指标6.8亿元;金银滩镇等19个单位预算指标结余在100万元以上900万元以下,共计结余指标6859.82万元;财政局等66个单位预算结余指标在100万元以下,共计结余指标1450.06万元。
(四)存量资金资产未有效盘活。一是结余资金593.27万元,未及时收回财政重新安排使用。具体为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472.68万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老年饭桌补助资金98.96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17.21万元,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4.42万元。二是部分国有资产闲置。具体为卫生健康局25台核酸检测工作站、综合执法局1辆高空作业车、金积镇2所小学闲置未使用。
(五)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民政局2022年至2023年收到群众退回的城市、农村高龄补助,低保金等资金4.81万元、金积镇盘活出租9所小学共计产生租金收入10.95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三、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金积体育公园、造林补助、就业补助、残疾人社会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和重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重大项目审计情况。重点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落实、资金筹集分配使用、项目建设移交管护,2022年造林补助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金积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擅自增加项目建设内容。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在实施金积体育公园建设项目、3个多功能运动场建设项目过程中,未经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擅自使用项目资金54.59万元采购健身器材、设备。二是未严格执行项目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概算。自然资源局未按批复实施2022年造林任务;农业农村局实施的板桥乡波浪渠村、金积镇秦坝关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有1315亩实际未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实施的利通区金积体育公园建设项目、自然资源局实施的利通区2022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金项目未严格执行批复概算。三是部分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尚未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及竣工验收。板桥乡波浪渠村0.4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尚未完成竣工财务决算;上桥全民健身中心(羽毛球馆)等5个健身中心项目、金积镇河渠拜村等4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吴忠林场依林小镇等3个多功能运动场项目、金积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均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尚未报审批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四是未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自然资源局实施的利通区中部防沙治沙建设工程等项目,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五是项目资金使用、建后管护不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1662.5万元未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项目建后管护移交程序不规范;未制定高标准农田管护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重点对就业补助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及有关政策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实施及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不精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及时向企业兑付培训补贴资金62.08万元;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培训补贴范围、纳入公益性岗位保障范围,多支付培训补贴1.98万,多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6.85万元;7名人员同时享受乡村公益性岗位意外伤害险和“铁杆庄稼保”意外伤害险。残联多支付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培训费0.6万元。利通区融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等公司未将4.2万元以工代训补贴返还至实际承担社会保险费的用工单位。二是挤占挪用就业补助资金8.72万元。三是落实重大政策措施不够有力。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教育局、财政局未制定中小型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具体实施方案以及资金补助管理办法;中小学体育设施开放程度不高,截至2024年2月底,利通区区属中小学37所,仅向社会开放7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融通公司推动全民健身中心信息化建设进度缓慢。残联未按培训管理办法开展培训工作;未对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进行绩效评价。四是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效果不佳。未建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4座全民健身中心多数时间处于闲置状态。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在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中,重点关注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超标准、超数量配备办公设备。东塔寺乡、金积镇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财政局超数量配置数码照相机;民政局购置高拍仪价格虚高。二是资产核算不完整、不准确。金积镇应计未计资产2303.6万元;原利通区城乡环卫中心未按规定完整核算在建工程且未及时转入资产;民政局应计未计固定资产307.2万元。三是资产管理不到位。原利通区城乡环卫中心资产毁损待报废未处理154.48万元,车辆管理使用缺乏监管,未建立车辆派出内控制度,车辆使用无申请手续;财政局、金积镇未按规定更新固定资产基础数据。四是国有资产处置程序不规范、不严格。金积镇未经财政部门审批,将管理的9所小学盘活出租。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对扁担沟扬水站站长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贯彻落实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到位。扁担沟扬水站未制定年度直开口水量调度方案,也未制定干渠直开口月水量调度方案,且水资源年度调度计划未报水务局审批或者备案。二是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全面。扁担沟扬水站未完成农业用水权确权,水费水量公开不及时,对基层水费收缴监管不到位,致使孙家滩丰民农业灌溉服务专业合作社多收取水费42.86万元未退还,且未及时催缴用水户欠缴水费67.09万元。三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程序不严谨。扁担沟扬水站违反灌区水价执行“一价制”要求,自行研究无水权用水户水价,且研究渠道加固、水价等事宜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五、审计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情况
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区审计局发现并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个,其中:向水务局移送1个,系利通区扁担沟扬水站自行研究无水权用水户水价的问题;向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移送1个,系原利通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2023年公共卫生间提升改造项目三个投标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管理关系的问题;向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区财政局移送1个,系民政局支付培训费超综合定额标准1.357万元的问题。截至目前,移送水务局和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的问题线索已办结,书面检查2人次,移送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区财政局的问题线索正在办理。
六、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增强公共财政统筹能力,确保区本级支出预算草案收支平衡。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不断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管和跟踪问效,逐步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有效性、安全性。加强税收征管,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切实提高收入质量。
(二)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加强上级补助资金结余结转、本级基本支出结余结转清理力度。加大“三资”盘活力度,提升资产管理效益,拓宽收入来源。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管理,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及运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全过程监督,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各环节的监督考核,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做好国有资产收益管理、资产清查核实、产权登记、信息系统建设和资产报告等基础性工作,切实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推进利通区公务仓试点工作,推动国有资产跨部门调剂和共享共用,切实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强化风险隐患防控。守住债务风险“红线”,完善政府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精准落实债务风险化解计划,稳步化解政府债务,多渠道筹资偿还存量隐性债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做好重大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审核工作,把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嵌入项目决策和立项管理流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以收定支”原则,继续压减一般性、非必要非刚性支出,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和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和“三区”建设的部署要求,围绕“六区”发展定位,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利通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