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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通区2024年农村改革与统计监测项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试点)实施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3日来源: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作者: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2023〕728号)文件要求,确定利通区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试点县区,下达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试点项目资金40万元。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单位委托宁夏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申报的4家企业进行了评审,拟确定宁夏金佰沃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疑议,可采用打电话或者写信、来访的方式,向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举报(利通北街263号)。
举报电话:0953-2123852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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