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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利通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 建设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8日来源: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作者: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发<2022年宁夏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市)发〔2022〕6号)要求,我局结合利通区产业发展实际,制定了《利通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吴忠市利通区金色田园家庭农场因扩大生产需要,通过高闸镇人民政府向我局申请再建1座100吨冷藏保鲜库。近日我局组织验收组对吴忠市利通区金色田园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了验收,经过实地查看和内业材料审核,吴忠市利通区金色田园家庭农场100吨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符合方案要求,通过项目验收。拟补助吴忠市利通区金色田园家庭农场利通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资金17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4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举报。来信请寄: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利通北街255号),邮编:751100。举报电话:0953-2666529。
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