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关于新增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 建设主体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9日来源: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作者: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发<2022年宁夏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市)发〔2022〕6号)要求,我局结合利通区产业发展实际,制定了《利通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2022年初,我局广泛宣传并深入实地查看,对利通区23家申报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的资质(合作社的级别和土地性质)进行了审核,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吴忠市三郞种植专业合作社、吴忠市利通区鑫隆兴种植专业合作社、吴忠市兴跃达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7家新型经营主体为2022年利通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

在建设过程中,吴忠市北国春林果种植专业合作社和吴忠市利通区永昌农畜产销专业合作社由于资金筹措困难等原因,主动放弃了2022年利通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资格。为了确保项目的正常实施,我局再次组织人员广泛宣传和动员,经研究确定新增吴忠市利通区众永种植专业合作社、利通区金积镇西门村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吴忠市百草羊养殖专业合作社、吴忠市利通区福成现代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和吴忠市利通区金色田园家庭农场5家为2022年利通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0日—11月16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举报。来信请寄: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裕民西街243号),邮编:751100。举报电话:0953-2666529。

  

  

  

  

  

      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宁ICP备19000976号-1宁公网安备64030202000186号

 主办单位: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联系方式:0953-2666555 网站标识码:64030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