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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秋粮收购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30日来源: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作者:

各位粮食农民朋友,粮食经营者,各有关粮食收购企业:

一年一度秋粮收购在即,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秋粮收购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粮食购销管理,确保秋粮收购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依法保护种粮人合法权益,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区2022年度秋粮收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粮食收购库点及联系方式

序号

收购库点

收购地址

联系

备注

1

吴忠市巴浪湖粮库

吴忠市利通区马莲渠乡廖桥村8队

刘  军

稻谷

玉米

2

吴忠市高闸粮库

吴忠市利通区高闸镇朱渠村2队

刘存正

稻谷

玉米

3

吴忠市少武粮油有限公司

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镇金廖公路

马立军

稻谷

4

吴忠市少武粮油有限公司(青铜峡蒋定粮库)

青铜峡蒋顶乡蒋定粮库

马利淘

稻谷

5

宁夏大地丰谷粮油有限公司

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镇金廖路北侧

王金云

玉米

二、严肃粮食收购纪律

1严禁拖欠售粮款、打“白条”和接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委托代扣、代缴任何税、费和其他款项;

2严禁克扣斤两、压级压价、抬级抬价;

3严禁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以陈顶新,“先收后转”和收购“转圈粮”、“超标粮”、“人情粮”、“关系粮”;

4严禁未在收购现场明显位置张榜公布粮食品种、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标准、结算方式等信息收粮,做到“标准上榜、价格上墙、样品上柜”;

5严禁未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措施收粮,确保收购期间人员、生产安全,坚决防范任何安全事故和疫情发生;

6严禁国有粮食企业及收储库点工作人员私自收粮和借收购之机“吃、拿、卡、要”,做到廉洁收粮。

希望各位种粮农户、粮食经营者主动与粮食收购企业对接预约,就近卖粮,预约卖粮,错峰卖粮。各粮食收购企业要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等政策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优化收购现场服务,合理规划作业流程,提高收购效率,做到早开门、晚收秤,让售粮人卖“满意粮”、“舒心粮”;切实遵守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和“六个严禁”收购纪律要求,严格执行粮食收购价质标准,规范计价、验质、称重、整理、装卸、结算等收购流程,严把入库质量关,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和疫情发生。

收购期间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场监管分局将组织联合执法检查,一经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利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0963--6905696

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0963--2020256

特此公告。

吴忠市利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202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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