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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利通区乡镇权力清单》《利通区乡镇赋权清单》等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1日来源: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作者: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利各单位:

  利通区乡镇权力清单》《利通区乡镇赋权清单》《利通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利通区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利通区区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以下简称五个清单已经利通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为推动工作落实落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并实施“五个清单”是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基层治理、深化基层审批服务和增权赋能的重要要求。其中《利通区乡镇权力清单》《利通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适用于各乡镇,《利通区区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胜利镇、金星镇可参照执行。各乡镇、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中央、区市及区委和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强化责任,创新举措,全力抓好任务落实,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二、《利通区乡镇赋权清单》充分考虑乡镇发展实际和承接能力,统筹衔接市辖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法编制涉农乡镇、非涉农乡镇、金积镇赋权清单,本次将区直部门权限下放乡镇后,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谁赋权、谁指导”原则,加强对乡镇培训指导力度,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三、《利通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利通区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公布后,司法局要加强对乡镇综合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推动综合执法六统一;审批服务管理局要督促指导乡镇及时制定印发政务事项办事流程和工作指南,做好民生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工作。

四、“五个清单”公布后,要保持相对稳定,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其中,《利通区乡镇权力清单》为中央指定和自治区设定的由乡镇实施的行政职权事项,要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简政放权、职能职责调整等情况进行调整。乡镇赋权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确需调整的,区委编办、区司法局按规定程序报自治区审改办、党委编办、司法厅审核后,由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

五、要将“五个清单”落实工作纳入督查调研、巡察范围,加强督促检查,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责任单位及负责人,要依规依纪问责。区政府办公室将加强统筹,及时跟踪“五个清单”落实情况。各乡镇、部门工作中取得的重大进展、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报告区人民政府。

  

附件:1.利通区乡镇权力清单

      2.利通区乡镇赋权清单

      3.利通区乡镇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4.利通区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5.利通区区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8日


下载:43附件1:利通区乡镇权力清单.doc

     43附件2:利通区乡镇赋权清单1.doc

     附件3:利通区乡镇政务服务事项清单.docx

     43附件4:利通区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doc

     43附件5:利通区区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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