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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全国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优秀河(湖)长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公示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4日来源:吴忠市利通区河湖长制办公室作者:吴忠市利通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河长办关于组织做好全国河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宁河长办函发2020年9号)要求,利通区河湖长制办公室严格按照评选范围、推荐对象条件和评选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好中选优、差额评选的方式推荐上报候选名单,经利通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初审并提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审定,确定了全国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优秀河(湖)长、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至12月8日(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53-6521608,邮箱:ltqhzzbgs@163.com

一、全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

吴忠市利通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二、全国优秀河(湖)长

杨有凯   利通区副区长、利通区河湖长制办公室主任

三、全国河湖长制先进工作者

眭  浩  利通区东塔寺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河湖长办主任  

  

    

吴忠市利通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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