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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利通区2026年老旧小区完善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0日来源:吴忠市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作者:

为广泛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确保《利通区2026年老旧小区完善改造实施方案》科学合理、贴合群众需求,我2026213日至2026315日,通过利通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利通区2026年老旧小区完善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截至公示结束,共收集各类意见建议5条,其中采纳1条、未采纳4条。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意见采纳情况

采纳居民提出的“将朝阳家园小区列入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意见建议,后续将统筹推进该小区改造相关工作。

二、意见未采纳情况及理由

(一)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的2条意见

未采纳理由: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二是经小区内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三是居民要承担部分电梯加装费用,且电梯运维费全部由业主自行承担。目前该工程暂不具备实施条件,故未采纳该类意见。

(二)关于供电巷供销社家属楼增加天然气改造的1条意见

未采纳理由:该小区不在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天然气开通需由小区居民联合向天然气公司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该事项属于天然气公司专属业务范畴,不纳入本次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故未采纳。

(三)关于老旧小区水表井至居民端改造的1条意见

未采纳理由:根据《民法典》第274条之规定,供水设施以结算水表为产权分界,水表后属业主私有区域,不属于公共领域范畴,不在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支持范围内,相关改造需由居民自行出资解决,故未采纳。

三、监督反馈方式

现将本次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公示,接受有关单位、广大群众监督。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或需反映相关问题,请通过以下方式向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反馈

联系人:马玉海  联系电话:0953-2666575

来信、来访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健康产业园C座208室

公示时间:2026410—2026417

吴忠市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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