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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吴忠市利通区新能源项目用地租赁费标准制定成果报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09日来源: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作者:
一、征集内容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新能源产业用地的通知》,为提高新能源项目用地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保障重点基础设施、民生公益工程项目的落地建设,维护国家、集体和土地使用者各方的合法权益。现将《吴忠市利通区新能源项目用地租赁费标准制定成果报告(征求意见稿)》内容进行公布。
二、征集时间
2026年3月4日起至2026年4月5日止。
三、征集方式
(一)电子邮箱: @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利通区“新能源项目用地租赁费标准制定成果”(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二)信件邮寄:吴忠市利通区自然资源局(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与富平街交叉口东南角);邮编:751100;联系人:马宇;联系电话:18295363182(来信请注明:利通区“新能源项目用地租赁费标准制定成果”(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诚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畅所欲言!
附件:
《吴忠市利通区新能源项目用地租赁费标准制定成果报告(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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