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民意征集
关于《利通区招商顾问单位及招商大使服务 管理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9日来源: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作者:
为高质高效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创新招商方式,拓宽招商引资渠道,调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我区招商引资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在充分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建议,经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利通区招商顾问单位及招商大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
二、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发送至ltqstj@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利通区招商顾问单位及招商大使管理办法+姓名/单位”)。
2.信函邮寄:吴忠市利通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健康产业园C座),邮编:751100,信封注明“招商顾问单位及招商大使管理办法意见征求”。
3.联系电话:0953-2905601。
三、 反馈要求
意见需明确具体内容及理由,个人请附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公章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附件:
利通区招商顾问单位及招商大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wps
吴忠市利通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6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