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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2022年利通区高标准重点小城镇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7日来源:利通区住建局作者:

一、征集内容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中全会精神,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步伐,大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质量,做实全面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排头兵工作任务,努力打造黄河金岸宜居区、社会治理创新区结合利通区实际,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起草了《2022年利通区高标准重点小城镇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征集时间

    2022年317日起至2022年42日止。

  三、征集方式

  (一)电子邮箱:ltqjsjt@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22年利通区高标准重点小城镇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信件邮寄:宁夏吴忠市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邮编:751100;联系人:马玉海;联系电话:0953-2121701;来信请注明:2022年利通区高标准重点小城镇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诚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畅所欲言!我们将认真梳理研究,并在制定《2022年利通区高标准重点小城镇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实施方案》时充分吸纳。

感谢您对利通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支持!

附件:《2022年利通区高标准重点小城镇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2年利通区高标准重点小城镇高质量

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中全会精神,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步伐,大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质量,做实全面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排头兵工作任务,努力打造黄河金岸宜居区、社会治理创新区,结合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自治区生态立区战略,坚持把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产业发展、农民增收、民生改善紧密结合起来,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更美村庄,提升群众生活质量,为城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1.产业支撑,融合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重点发展乡村旅游、现代农业、高新技术、康养休闲、民俗文化等产业明晰特色产业发展方向,合理产业布局,将生态环境资源、现代农业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融入到美丽宜居村庄建设中

2.规划引领,产业主导。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和镇村体系规划总要求,坚持以农村美、农民富为目的,以主导产业为核心、以特色风貌为灵魂,以旅游发展为补充,建立农村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增强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后劲,让群众获得更多的集体经济发展红利。

3.因地制宜,梯次推进。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结合镇村现有布局结构、村庄特色、产业优势和发展后劲,充分利用有限资金和资源,因地制宜,梯次推进,排开时序,久久为功,防止急功近利、盲目冒进和欠账建设。

4.完善功能,提升质量。坚持尊重民意、维护民利、由民做主,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优先建设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上下水、改厕、治污、绿化、道路、清洁取暖等基础设施。完善教育、文体、养老、物流、党建、休憩等基础设施服务功能。注重乡土材料、废旧材料、节能环保新型材料应用,保持传统乡土风貌。杜绝大拆大建、过度硬化铺装、粉墙刷白、以城市方式建设农村。

5.分工协作,共同缔造。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机制,发挥各方面的资源优势,共同推动美丽村庄共谋共建共管共享,形成地方特色鲜明、治理效果连片、共同参与建设的浓厚乡村氛围。

二、目标任务

(一)建设重点小城镇2个

1.争取郭家桥乡重点小城镇项目

2.续建金积镇重点小城镇项目

(二)建设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5、传统村落1个

1.继续推进自治区住建厅确定的上桥镇牛家坊村、东塔寺乡白寺滩村、高闸镇李桥村3个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完成第二年度建设任务。

2.建设金积镇大庙桥村和古城镇新华桥村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新华桥村完成第二年度建设任务)。

3.建设东塔寺乡石佛寺村传统保护村落。

4.对扁担沟镇利同村、同利村、利原村、渔光湖村的村庄环境整治增绿补绿等项目继续进行重点实施。

重点小城镇和美丽宜居村庄、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建设,实行统一规划、捆绑项目、共同发力、纵深发展、提升层次,实现乡村振兴示范村目标。

(三)改造抗震宜居农房

按照结构安全、风貌乡土、功能适用、成本经济的抗震宜居农房改造要求,计划改造农房302户,其中金积镇101户、高闸镇14户、金银滩镇31户、扁担沟镇34户、古城镇23户、上桥镇11户、东塔寺乡17户、马莲渠乡31户、板桥乡22户郭家桥乡18户,2022年重点对农户唯一住房进行改造。

(四)危房改造

计划改造农房7户,其中高闸镇3户、古城镇3户、马莲渠乡1户。

(五)“空心房”拆除

计划拆除“空心房”80户,其中金积镇12户、高闸镇10户、金银滩镇8户、扁担沟镇8户、古城镇6户、上桥镇6户、东塔寺乡6户、马莲渠乡8户、板桥乡6户、郭家桥乡10户。

三、资金保障

(一)自治区高标准重点小城镇项目计划总投资61177万元,争取落实自治区住建厅高标准重点小城镇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落实金积镇重点小城镇项目奖补资金1500万元,争取郭家桥乡重点小城镇项目奖补资金1500万元)

(二)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项目总投资32898万元,争取落实自治区住建厅第二年度奖补资金600万元,区财政配套资金2600万元。

(三)危房改造和抗震宜居农房改造每户补助3万元,309户共计补助资金927万元,自治区抗震宜居房改造专项资金435.4万元、区财政解决491.6万元。

(四)根据实际拆除的“空心房”附着物结构核算出实际补助金额,每户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2万元,80户预计补助资金不超过160万元,由区财政局解决。

(五)民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保、水务、文旅体广等部门的项目资金,原则上向重点小城镇、美丽宜居村庄、移民村倾斜使用。

以上项目年度估算总投资95162万元,其中争取自治区住建厅奖补资金4035.4万元,本级财政估算投资3251.6万元,整合项目资金25132万元,社会投资共62743万元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12月底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由乡镇谋划申报并联合区发改、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和交通、水务等部门拟定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开展前期摸排,深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激发村级创建热情,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

(二)设计评审阶段(20223月底前)。由乡镇分类分别完成重点小城镇、美丽宜居村庄的建设规划设计编制及实施方案,由区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和交通等部门负责审查、修改和专家评审,方案通过区委、区政府会议研究审定。各类建设方案等资料提交自治区住建厅等厅局专家进行联合评审确定。

(三)工程核量招标阶段(20225月底前)。按照规划设计图纸要求,由相关项目乡镇对实施的重点小城镇、美丽宜居村庄核定工程量及造价,并报区发改完成项目批复等工作。乡镇负责严格按程序完成实施的重点小城镇、美丽宜居村庄项目的招投标等工作。

(四)具体实施阶段(202211月底前)。有关乡镇、部门按照审定批复的建设内容,负责组织实施高标准重点小城镇、美丽宜居村庄、抗震宜居农房改造等项目工程的建设

(五)验收考核阶段(202212月)。有关乡镇、部门对本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总结,完成项目工程结算,接受自治区住建厅和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高标准重点小城镇、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成立由政府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政府办、发改、民政、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和交通、水务、农业农村、文旅体广、审计、综合执法、环卫中心等部门及相关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和交通局,全面负责协调、指导重点小城镇、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工作。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专人包抓,确保各项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二)明确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项目和配套项目立项、评审、审批、控制价审核、验收等工作民政局负责指导建立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健全完善以民生服务为主的居民养老等保障体系工作;财政局负责落实重点小城镇、美丽宜居村庄、空心房拆除和抗震宜居农房改造配套资金的筹措、拨付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相关项目的资金整合工作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乡村公厕和农户改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工作,乡村产业规划的编制和指导实施,落实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做好生态农业的技术指导,落实农业发展项目配合做好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工作;乡村振兴局配合做好移民村的项目指导和实施,配合抓好移民村抗震宜居农房和危房改造验收工作;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项目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积极指导办理年度项目用地手续等,做好村庄规划和农村林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落实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和林果特色产业的培育发展,美丽宜居村庄绿化、农田防护林建设和湿地保护等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分局负责指导各乡镇做好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工作,指导各乡镇做好农村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作,牵头查处各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负责争取自治区住建相关项目奖补资金,协助乡镇抓实项目的组织申报、指导、监督监理招投标相关工作负责“空心房”拆除工作,组织实施抗震宜居农房和危房改造的审核、确认、验收工作;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牵头组织指导重点小城镇和美丽宜居村庄河道、沟渠、湖泊整治,实施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和小流域治理等;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负责指导乡镇做好重点小城镇、美丽宜居村庄、传统村落的文化广场、文化站室、文化器材配置等工作,乡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抓好农民文化书屋建设等农村文化活动开展工作等;区环卫中心负责实施农村乡镇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建立健全农村环卫长效体制机制并实施监督,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生活垃圾管护运营长效机制等;扁担沟镇牵头,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自然资源局、配合,重点对移民工程项目统一规划,推进落实;各乡镇切实发挥好实施重点小城镇、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抗震宜居农房和危房改造的主体作用,履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负责做好项目设计、工程、监理等招投标并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工程质量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各类档案资料,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好项目自验工作,确保实施项目顺利通过自治区考核验收。其他各有关部门、单位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全力落实整合项目,落实项目资金及综合执法等工作。

  (三)严把质量标准。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充分考虑群众意愿、经济状况、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不搞大拆大建,不搞千村一面的原则,确保项目建设始终沿着科学合理、群众愿意、社会公认的轨道推进。根据自治区的建设要求和标准,各类建设规划设计要紧密结合产业,因地施策,体现差异化、多元化,要做到一村一品,一村一景,切实把事关民生的好事办好、办出成效。各乡镇须认真精准识别抗震宜居改造农户唯一住房的基本情况,深入摸底核实、收集详实的印证资料,确保好事办好。

(四)狠抓长效管理。按照公共卫生保洁好、园林绿化养护好、基础设施维护好的总体要求,全面提升区域环境质量,切实把加强高标准重点小城镇、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持久巩固创建成果,作为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激励县的一项重要基础性指标来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季度检查、年考核的方式,联合相关部门分片到项目单位开展抽查检查工作,对照标准实行年终考核制度,对各乡镇、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相关政策。

附件:1.2022年利通区高标准重点小城镇建设项目

2.2022年利通区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

3.2022年利通传统村落保护建设项目

4.2022年利通区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危房改造和“空心房”拆除任务表


下载:附件1..xls

  附件2.xls

  附件3..xls

  附件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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